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恢復審查通知書》的公告
發布人:證券辦 發布時間:2021/09/03 9:06:46
證券代碼:603011 證券簡稱:合鍛智能 公告編號:2021-047
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恢復審查通知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于2021年6月21日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受理,并于2021年7月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211553號),公司已于2021年7月21日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反饋意見回復的相關文件。
由于公司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聘請的律師事務所因其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務而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中止審查通知書》(211553號)。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中介機構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履行了全面復核程序,并正式出具了復核報告。因已滿足提交恢復審查申請的條件,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已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了關于申請恢復審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恢復審查通知書》(211553號),中國證監會依法對公司提交的《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恢復審查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進行了審查,認為該申請符合恢復審查條件。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第二十三條的有關規定,決定恢復對該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查。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能否獲得核準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對該事項的審核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