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發布人:證券辦 發布時間:2021/07/24 8:47:20
證券代碼:603011 證券簡稱:合鍛智能 公告編號:2021-040
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通知債權人的原由
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共有11名激勵對象因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資格,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計229,200股限制性股票將由公司回購注銷,同時,因公司2020年度經營業績未滿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個解除限售期業績考核目標,所有激勵對象(除上述已離職人員外)對應考核當年可解除限售的共計1,529,700股限制性股票亦將由公司進行回購注銷。
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事項實施完畢后,公司注冊資本將由45,070.8094萬元變更為44,894.9194萬元,公司股份總數將由45,070.8094萬股變更為44,894.9194萬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債權人知曉的相關信息
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將導致注冊資本減少,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均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本次回購注銷將按法定程序繼續實施。公司債權人如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并隨附有關證明文件。
債權申報所需材料: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債權申報具體方式如下:
1、債權申報登記地點: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紫云路123號
2、申報時間:自2021年7月24日起45天內(9:00-11:00,13:00-17: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以郵寄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寄出郵戳日為準;以傳真方式申報的,請注明“申報債權”字樣。
3、聯系人:欒興成
4、聯系電話:0551-63676789
5、傳真號碼:0551-63676808
特此公告。
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