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與奧鋼聯金屬部件(沈陽)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
發布人:證券辦 發布時間:2020/02/25 10:20:38
證券代碼:603011 證券簡稱:合鍛智能 公告編號:2020-012
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與奧鋼聯金屬部件(沈陽)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協議的簽訂暫不構成雙方之間正式的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符合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乙方”)的經營發展和戰略規劃,將對公司的長遠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對公司2020年度經營業績的影響需視后續具體合作項目的推進和實施情況而定。
●本協議僅為雙方開展戰略合作的指導和基礎性文件,具體合作項目尚需雙方進一步協商確定,有關合作安排將以雙方簽訂的專項協議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于2020年02月24日與奧鋼聯金屬部件(沈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鋼聯”或“甲方”)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戰略合作協議簽訂的基本情況
(一)對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是國內唯一一家從事間接熱成型汽車零部件生產的外商獨資企業,該技術采用奧鋼聯集團自行研發的新型沖壓式淬火技術生產汽車高強度汽車零部件。對新能源汽車以及汽車輕量化有其深遠前景。目前該項目主要服務于寶馬奔馳等高端汽車品牌。其有關營業執照信息如下:
企業名稱:奧鋼聯金屬部件(沈陽)有限公司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法人獨資)
法定代表人:哈拉爾德·塔斯樂·博士
注冊資本:1691.60萬歐元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08日
住所:沈陽市蘇家屯區楓楊路83號
經營范圍:航空、航天、汽車、摩托車輕量化及環保型新材料研發與制造(不含民用航空器、發動機、螺旋槳)。(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協議簽署的時間
甲乙雙方于2020年02月24日簽署了本協議。
(三)簽訂協議已履行的審議決策程序
本協議僅為雙方開展戰略合作的指導和基礎性文件,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二、戰略合作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合作的背景
鑒于雙方在第一條間接熱成型生產線國產化成功合作的基礎上,雙方在材料技術研發、制造工藝、裝備生產、自動化、加熱爐、成套系統、安裝調試及聯機生產等方面緊密配合。為進一步擴大雙方核心技術在生產工藝中的應用,甲乙雙方基于良好的信任,本著“互惠、互利、穩定、高效、優質”的合作精神,結成深度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就建立全面長期合作關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戰略合作協議。
(二)合作的目的
經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共同努力推動間接熱成型高強鋼部件在汽車輕量化和新能源汽車中的應用。目前,甲方生產間接熱成型零部件規模為400萬件/年遠遠不能滿足市場需求,乙方在壓機、自動化、加熱爐、焊接等設備領域有一定的實力和資源。甲乙雙方通過此次深入全面合作,尤其在高端汽車零部件和新材料領域的研發,制造和推廣,可以實現雙方互補發展達到共贏。
(三)合作的主要內容
1、雙方基于良好的前期合作,本著優勢互補,充分信任的原則,確定雙方在研發,生產,管理的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2、雙方互相提供優勢資源,最大限度的提供技術支持與幫助。
3、雙方在上述領域緊密合作,配套設備的使用上選擇對方的產品,具有排他性。
4、雙方確定不限于在產品設備成套的合作關系,也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開展資本或資金方面的合作。
5、雙方在申報國家科研項目中,優先將對方納入合作伙伴,共同爭取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
6、雙方在對外宣傳時,應體現雙方的技術及知識產權,特別是甲方在上述領域的領先技術和地位。
7、雙方各自均需保守對方的商業機密、技術、工藝等(包括價格、宣傳、培訓和技術資料、財務信息、運營計劃等)。雙方保證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從對方得到的圖紙、數模、數據、實物等技術資料和商業信息向第三方透露和轉讓。
(四)聯絡機制
1、為保證甲、乙雙方合作的通暢以及信息的適時交流,雙方成立協調小組,負責溝通、聯絡等日常事務;
2、對于具體合作項目,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成立項目組,負責具體合作項目的運作。
(五)雙方權利義務
1、本戰略合作關系不改變甲、乙雙方各自的獨立地位。雙方均有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利,以各自的名義經營并對外承擔責任;
2、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從屬或代理關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或處分另一方的權益,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甲、乙雙方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署協議。未經對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認為并且對外稱其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義對外作任何承諾,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六)其他
1、合作期限為五年。
2、雙方出現開展資本或資金方面的合作;蚬餐捎行в唵蔚惹樾螘r,應另行簽訂項目協議,確定雙方權利義務。
3、本協議終止時,仍應繼續履行合作期內簽訂的各項目協議,直至協議履行完結或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蓋章之日生效。
三、具體合作項目的進展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奧鋼聯針對PHS4 CN集成設備,進行采購項目定向,并向公司發送了《奧鋼聯間接熱成型線PHS4 CN集成設備采購意向書》,待相應合同簽訂后將取消本次項目采購意向書。
公司將在具體合作項目明確并達到相關信息披露標準后,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協議的簽訂暫不構成雙方之間正式的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符合公司的經營發展和戰略規劃,將對公司的長遠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對公司2020年度經營業績的影響需視后續具體合作項目的推進和實施情況而定。
五、風險提示
本協議僅為雙方開展戰略合作的指導和基礎性文件,具體合作項目尚需雙方進一步協商確定,有關合作安排將以雙方簽訂的專項協議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