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發布人:證券辦 發布時間:2019/03/09 14:56:03
證券代碼:603011 證券簡稱:合鍛智能 公告編號:2019-014
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于2019年03月08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因激勵對象中鮑龍飛、陳昕、胡文禮、倪歡歡、張許光、章東共6人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資格,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計85,000股限制性股票將由公司回購注銷。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實施完畢后,公司注冊資本將由45,315.9794萬元變更為45,307.4794萬元,公司股份總數將由45,315.9794萬股變更為45,307.4794萬股。
鑒于上述情況,公司現對《公司章程》的相關條款作如下修改:
原條款 |
修改后條款 |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45,315.9794萬元。 |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45,307.4794萬元。 |
第十九條 公司股份總數為45,315.9794萬股,全部為人民幣普通股。 |
第十九條 公司股份總數為45,307.4794萬股,全部為人民幣普通股。 |
除修改上述條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內容不變。
根據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就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向有關機構辦理審批、登記、備案、核準、同意等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辦理公司章程變更的備案等;簽署、執行、修改、完成向有關機構、組織、個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認為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的必須、恰當或合適的所有行為、事情及事宜。因此,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由董事會全權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有關手續。
特此公告。
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03月09日